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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金发碧眼的王子轻轻拉开马车门,绅士般地弯腰伸手,从马车内牵出一位穿着高筒靴、拥有火辣性感身材的身影。
一头大波浪卷的粉色长发,深色长睫毛下的撩人的粉宝石大眼眸与风韵的红润嘴唇,大概稍一眨眼就会使一个童男激动得口鼻喷血而死。
深v红短礼服也按耐不住其凶猛的波涛,礼服开叉之间,裹紧的纤细蛮腰之下翘起紧致又丰满的臀部,只要是个男人瞥一眼恐怕都会浮想联翩吧。
吊带黑边粉丝网袜之上,只露出丁点雪白饱满的大腿,搭配亮闪出粉紫光的皮制长高筒靴,从坐立在马车内起身的一刹那,仿佛映入眼帘的满眼都是腿,直呼可以玩十年哦不一百年!
而这个女人便是原皮可部落酋长,也就是如今的卡修克部落皮可团团长——安火允,令所有卡修克的男人又爱又害怕的人物。
“啊哈,原来是金箭团团长梵伦斯啊,”
安火允伸出戴着紫色长手套的手,借其手从马车内踏出,一边说话一边扬起自己的粉色大波浪卷发,一时间芬香四溢,“好久不见呢,其他团长都到齐了吗。”
“我尊敬的整片大陆上最美丽最性感的火允团长,再次见到您是我的荣幸,”
梵伦斯收回手后,将右手放在左胸前,他的声音磁性又有深度,“另外两位团长已经在副殿内等候多时了。”
“哈哈哈,快别一本正经地装模作样了,梵伦斯,别人不知道,我还不知道你那些小心思,”
安火允大大咧咧地独自往副殿走去,“快走吧,别让那两个孩子给等急了。”
马车旁边两位穿着严严实实的红花紫服、留着冰白中短发的身材娇小的女随从也快步跟上前去。
也正好趁这个时机和大家介绍一下卡修克部落心脏之城——由龙城的主殿以及环绕四周的三座副殿的建筑设计以及其主要功用。
作为卡修克宫殿中心的主殿——伊特萨姆纳宫,由卡修克最为坚硬的灰岩所打造成的圆柱形建筑,建筑内部庄严朴素,周边一圈宽大的支柱上都雕刻有不同的飞龙形态与祥云,顶上雕刻有一座巨大的飞龙岩石雕像,传说那就是创世龙神伊特萨姆纳的一种形态。
伊特萨姆纳宫主要为酋长大人凯萨的办公场所,此外还有其他三位主殿长老也常驻此地以管理不同政要与部落间政治与贸易关系。
周边的第一座副殿为平面呈椭圆形的卡门普斯宫,其外部用精整的白大理石包裹,高低三层的看台下,最底部中心为比武的擂台,这里长期举办着各种比试,包括各大战团以及人与野兽之间的竞赛,而且一个月后的战团考试也将在这里举行,周围的看台更是可以容纳数千人。
比武擂台一侧的中央,插立着一把长达十米的两侧金黄锋利、中间刻满无数咒符的巨型宽剑,深蓝剑柄处雕刻着龙头纹饰,而那便是赫赫有名的上古七神具之一——龙泉神剑,而当年使用他的人便是传说中号称战神的卡修克·卡门普斯,他也是开创卡修克部落的先祖之一。
当然,另外的六把七神具也是被雕刻在擂台周边的岩石画上,这里不再过多描述。
而第二座副殿则是装饰最为堂皇华丽的卡克斯宫,这座副殿犹如一座巨大的城堡,墙体呈白色而倾斜的屋顶上盖满粉色瓦片,四周都有镂空的竖直小窗,城堡外围尽是百花齐放,鸟语花香,漫步到卡克斯湖之上的红砖桥,偶尔能看见几只白天鹅浮游在绿水之上。
皮可部落的女性先祖,安·尤姆·卡克斯曾经就在这里生活过,花园中间那簇繁盛的蟹爪莲便是她亲手栽种的,这段季节也正好是它的花期,伸展出朵朵如火焰般的花朵来。
而这座卡克斯宫则是举办各部落间重要会谈时,所招待各部落酋长等重要人物的最佳场所。
最后一座副殿则是现今最无存在感的百兽宫,百兽宫建立在高坡之上,沿着灰石条堆砌的台阶一步步往上,栏杆上灯火罩下火焰隐隐燃起,一座犹如牢笼的四四方方的建筑出现在眼前,其实际也是,偌大的地下室包括建筑第一层曾经珍养了数千百种千奇百怪的珍稀野兽,现在也只剩下大门前一座鹰形铜雕像——那只曾经居住在天穹圣树上的高傲的兽神族之首而已。
这座副殿一直以来被看作为根达亚大陆两大最强部落——阿卡部落和卡修克部落之间的友好象征,可就在两年前的那场大战中,卡修克的人们对这种虚假的友谊产生极度的憎恶,将里面原本可以赠送给阿卡部落的野兽都给宰杀或者药死了。
而这座几乎被废弃的副殿,其第二层也基本成为了凯萨酋长招待一些内部人士以及召开内部会议所用到的最佳场所。
所以我们接下来要提到的团长会议,也将在这里召开。
“火允姐来咯,”
一个十二三岁活泼的黑衣小男孩蹦蹦跳跳地迎上去,“火允姐今天心情怎么样?坐马车来的还是走路来的?路上有没有碰到酋长呢?还有——今天穿的内裤是什么颜色的啊?”
眼前这个穿着棕色的格子衣服、外套黑色开襟衫、下身一条淡卡其裤和圆亮牛皮小鞋的男孩,天生浅黄偏白色的头发,外表看起来很是斯文安静,实则却十分活泼好动,搭配上稚嫩脸庞上闪着亮光的黄色双眼,看样子时刻对周围一切事物都兴致勃勃的样子。
他可不是一般的男孩,他可是号称卡修克十万个哦不十亿个为什么的、曾和蝎的托特参加同一届战团考试并在单人对赛上将其全面碾压的卡修克甲斗团团长——白小凯,也是至今为止最为年轻的团长,据说他当上团长的时候才刚好年满十岁。
“走开,小孩子一边玩去。”
安火允倒是一点不愿理会这个身高只到自己腰间、说话自带问号的小屁孩,只顾径直走向铺满花岗岩的大厅内,丰满的屁股一股脑地坐在红皮沙发后,将一条长腿挂到另一条之上,抓起酒瓶子就往自己眼前的高脚酒杯倒酒。
油润细腻的红酒仓促流淌进透明的大高脚杯当中。
说实话她不理解为什么酋长凯萨会让这种小孩当团长,身体都还未成熟呢,怎么能够胜任的了团长这份职责?:()根达亚部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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